老河口市扭转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较低现状
老河口市扭转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较低现状
摘自——“湖北新闻”2007-11-14 14:16:58
湖北新闻11月14日电 (穆雪静 巴珊)在加快所有制结构调整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情况下,由于地方经济基础薄弱,老河口市民营企业、私营企业普遍未参加住房公积金的缴存,加上一些困难企业的停缴、缓缴现象严重,造成了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率较低现状,使这些企业职工的住房利益受到了损失。
今年以来,老河口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动寻找突破口,着重对生产经营较稳定且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进行试点,对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继续实行“先进门、后调整、低门槛、广覆盖”的灵活*策。并于今年7月,依照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和省*府有关规定精神,结合该市实际,出台了《老河口市非公有制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试行办法》,在公积金的缴存时间、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上做了适合非公有制单位情况的规定:在缴存时间上可按季或半年时间缴存(一般均按月缴存);在缴存比例上单位和个人下限为各6%(襄樊统一规定为8%—12%);在缴存基数上按职工所在企业上年月平均工资计算(一般按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当地月平均工资),低于国家最低月工资标准的,按国家规定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执行等。
同时,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,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等有关*策,利用互联及报纸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的*策法规、典型经验和做法,增强单位和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,鼓励城镇务工人员、个体工商户、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,扩大归集覆盖面,真正做到依法归集、规范管理、应建尽建、应缴尽缴,从而提高职工购房的支付能力,确保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实现良性循环,扭转老河口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较低的现状,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。